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 2024 年政企客户网络监控系统维护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 2024 年政企客户网络监控系统维护外包项目(项目编号: 07-15-04D-2024-D-A10922 )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 2024 年政企客户网络监控系统维护外包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对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 2024 年政企客户网络监控系统维护外包项目所需的运维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
1.4 采购预算: 37.6 万元(不含税)。
1.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1.6 项目建设地点:北海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1.7 中选人数量: 1 个。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总价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 37.6 万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总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9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01721 设备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 参选人 具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网络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 + 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 :1. 采购订单; 2. 发票; 3. 结算单; 4. 确认单; 5. 报账单; 6. 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 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为 3 名(含 1 名项目负责人)。
备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参选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 参选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 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 参选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5 月 2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参选人注册。
4.2.2 比选文件下载:潜在参选人登记申领完成后即可登陆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下载比选文件。
备注:如潜在参选人无办理 CA 证书记录的,可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申领比选文件,同时应尽快完成 CA 证书办理,用于参选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潜在参选人有办理 CA 证书记录的,则主账号或子账号均需使用对应的关联 CA 证书登陆平台并申领比选文件。
4.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 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4 未获取比选文件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选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参选的资格。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在电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 / 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5.4.4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涉及 。
7. 参选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在电采模块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 4008227188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 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ctsc@chinatelecom.cn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站北路之右中国电信北海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 25 楼
邮 编: 530028
项目负责人:阮涛 ( 接受项目咨询 ) , 劳德 , 林永贵 , 李勇波
电话: 13277843655
电子邮件: gcgxzbzx@163.com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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