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24BJ10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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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方所在地区 | 深圳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07-05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7% |
专业服务机构 | 项目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编号 | G62024BJ1000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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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深圳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择优确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7-17%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增资款项将用于支持云镝的研发投入和能力构建、方案交付和标杆客户的建设、市场推广和数字化转型运营等方面的发展。 |
基本情况 | 名称 | 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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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深圳市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股东个数 | 3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库管理;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通信和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增值电信业务。 | |||
企业股东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
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5 | |||
深圳苍穹之上投资有限公司 | 45 | |||
深圳云镝匠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3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415.23 | 7521.99 | 893.25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905.37 | -490.3 | 1004.2 | ||
2022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347.3 | 5458.26 | -110.96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581.99 | -932.02 | -932.02 | ||
2021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052.99 | 2231.93 | 821.07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59.3 | -1602.23 | -1602.23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2024-04-3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769.85 | 5967.97 | 801.88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996.98 | -91.37 | -91.37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云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3、融资方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为5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4、本次增资融资方原股东拟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新增持股比例不超过23%,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不超过10000万元。 5、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其他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项须意向投资方书面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4、符合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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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交纳时间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遴选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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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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