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生产设施维保(第二批)
业务外包项目成交候选人 公示
项目编号: 2024TYGTJFWB-T010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 4 年 5月7 日 对 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生产设施维保(第二批)业务外包项目 进行 了竞争性谈判 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 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1 | 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活、生产设施维保(第二批)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太原市迎泽区建筑安装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建筑安装公司 | 竞争性 谈判 |
第二名 | 山西太阳建设有限公司 |
2. 公示时间
202 4 年 5月 9 日 18 时 至 202 4 年 5月13 日 19 时
各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 在 《 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 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电 话: 0351-2661269 。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阳兴南街 47 号 。
邮 编: 03 0 000 。
电子邮箱: 704014678@qq.com。
太原国铁京丰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4 年 5月9 日
附件 :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业务外包服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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