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X[20240508]-0001号 (招标文件编号:LX[20240508]-0001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供应商地址:松江河镇长白街东横二路北抚松县检察院2楼拐角楼
中标(成交)金额:28.4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抚松县松江河镇双利餐厅 | 检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中午正餐按每人19元一位,按照每月实际就餐人数计算。 | 食品采购与加工制作 | 1年 | 所供应食材新鲜,无病虫害,均应在保质期内无腐烂变质的合格产品。所供货物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的猪、牛肉类、家禽类及肉制品应有《卫生检疫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等相关参数,如提供进口食品,必须提供出入境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监督人:董春生 。评审专家名单:1、于盛开 2朱孔文、徐艳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六、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大街抚松二实验小学西北300米
联系方式:董春生:15500496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龙鑫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抚松大街泰顺花园小区AA2井楼010104门市
联系方式:齐乃丹 130090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女士
电 话: 1300907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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