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机关综合楼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XSYG-C2024-0006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机关综合楼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1万元/三年;77万元/年(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末经考核合格,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服务合同,但供应商须保证为采购人正常提供各项服务,直至下一供应商到位,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机关综合楼食堂(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1号),为保证机关食堂正常运行,食堂每天就餐人数约500人左右,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3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工作时间: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5点00分(现场接收人员约提前15分钟到达)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8551503069;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59号;
联系方式:郭警官;电话:1820510608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杨工 ;电话:18551503069;电子邮箱:xsyg009@163.com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邮编224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柏经理,18662096009)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2.采购需求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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